8日,“煤炭大省”山西煤电联营取得新进展,七家煤炭大团体与五大电力央企及部门地方电企签订了电煤供给中长期协议。煤电双方首次采用了经济合同的形式,以此赋予协议更多的法律约束力。此外,双方还明确商定了结算价格。
实在,煤电企业过去也签长期协议,但“量不真,价不实”,煤电“顶牛”不断。在煤炭行业不景气的倒逼机制下,此次协议的“强约束性”成为煤电联营加快步伐的缩影。
今年以来,受海内外经济增速放缓、大宗商品价格下跌等因素影响,煤炭需求不振,价格持续下跌。截至8月6日,作为中国煤市风向标的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已经连续9个月未曾上涨。中国煤炭产业协会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煤炭行业累计产量、销量同比减少,铁路运量持续13个月负增长,黑龙江、吉林、重庆、四川、云南、安徽等6个省市泛起煤炭全行业亏损。
在“煤炭大省”山西,形势同样不容乐观。山西省煤炭厅数据显示,上半年,山西煤炭出省销量仅增长0.1%,吨煤综合售价从2011年5月的每吨656元,下跌到今年6月的450元,下降幅度达31%,全行业利润同比降幅达53%。
为破解煤炭困局,7月25日,山西省政府紧急出台“煤炭20条”,明确提出要继承推进煤电联营、煤电一体化,鼓励煤炭企业与电力、冶金、焦化等重点用户签订长协合同,实现煤电和谐。随后,陕西省于31日表示要研究出台支持省内煤炭工业发展的政策意见,“煤电联营”再次成为枢纽词。
然而,长期以来,煤炭和电力作为唇齿相依的上下游工业,有着太多的争执和矛盾。煤炭供不应求时,电力企业没有话语权,必需四处出击找煤;煤炭供过于求时,煤炭企业则处于被动地位,只能上门卖煤寻求销路。
记者了解到,此次协议签订前,煤电双方对各自的可供能源、煤炭需求进行了具体的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双方按照“自主衔接资源、自主签订合同、自主协商价格、自觉履行合同”的原则,用经济合同的形式签订了煤炭供需协议,明确商定了煤炭供给的数目、质量。特别是在价格确定上,双方通过多种形式在协议中明确商定了结算价格。
中国第三大国有煤炭企业同煤团体董事长张有喜说,同煤此次与多家电力企业签订的中长期协议中,涉及电煤1.2亿吨。其中,今年的煤炭购销量就有3300万吨,占该团体今年商品煤总量的1/4,电煤销售压力大大缓解。
中国国电团体公司董事长乔保平说,煤电企业签订长期协议,不仅有利于破解煤电供需矛盾,实现煤电双赢,也有利于确保能源安全,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除煤电中长期协议外,以资本为纽带,相互参股的煤电联营方式同样备受关注。今年以来,山西煤销团体与电力合并重组了晋能公司,潞安团体与格盟签订了煤电联营合作协议。山西34户主力火电企业中,产权一体式的煤电联营企业22户,建立长协合同的企业17户,市场抗风险能力大大增强。
此外,煤炭业务步入下行通道后,中国煤炭行业的龙头企业神华团体也在加速布局煤电联营,2012年其发电业务收入占比已超过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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