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年来晋城市煤层气液化项目投资过热问题,为贯彻落实《煤层气“十二五”规划》、《山西省煤层气产业“十二五”规划》和“就近利用、预气外输、优先民用”的天然气利用政策,促进我市煤层气产业健康协调发展,市发改委经认真研究并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以晋市发改地区发[2013]606号文件下发《关于暂停受理审批煤层气液化项目的通知》。
通知指出,截止目前,全市已建成投运煤层气液化5个,日液化能力235万立方米,在建项目4个,日液化能力150万立方米,全市年液化能力将达到11.5亿立方米,占全市煤层气地面抽采总量的50%以上。煤层气液化能力的过快提升已直接影响到我市煤层气产业上下游均衡协调发展。
通知要求,自发文之日起,市、县两级发改部门暂停受理企业申报煤层气液化项目的申请;核准文件已过有效期而未实际开工的项目,原核准文件废止,项目同时废止;市直各有关部门及金融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把好规划、土地、节能、环保、信贷、供水、供电、产业政策和项目审批关,暂停受理、审批相关项目的审批事宜。
来自:晋城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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